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报

时间:2020-07-0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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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对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工作,于2020年4月29日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某(女,41岁)等100余名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调查取证、人员审查、投资人接报案、资产追缴等工作正在全力开展。

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现就投资人报案、从业人员投案、借款人还款等事项通报如下:

一、通过公司线下门店参与投资且利益受损群众,请到各自投资门店所在地经侦部门咨询报案事宜;通过线上平台参与投资且利益受损群众,请登录“朝阳分局涉众型经济案件报案平台”,进行在线报案。

二、公安机关正告该公司其他从业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全额退还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违法所得(包括佣金、提成、绩效等款项),退款时注明退款人详细信息,以便确定退款人。拒不退款及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三、公安机关敦促平台借款人,于通报发布之日起,全额返款,逾期未还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缴,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借款人需使用借款时银行卡还款,并注明借款人详细信息,以便确定还款人。

还款(退款)账户: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559 2716 7410 5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万通中心支行

联 系 人:王警官、关警官

联系电话:010- /

在此提示,公安机关将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受损投资人合法权益,请相关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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