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体系都全面运行了,房地产税的征收还远吗?

时间:2020-07-09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点评:
房地产税征收是迟早的事,已经做好了充足的舆论铺垫。差的就是由头,和怎么收的问题。
我的初步猜测:由头会在下次或者下下次房价暴涨之后。他需要达到这样的条件:房价暴涨到临界值,使得换房的基础资金流入不到大城市,或者占比很少。比如说,省会的小张要到京沪买房,需要把当地的房子卖掉,那么谁接手呢?这个有能力接手的群体大幅度下滑,以至于小张这个群体大部分实现不了以此换房的想法。具体比例是多少,这个需要精密的数学计算和高深的经济学知识来推算,但是我估计会在,现在房子季度交易量的10%左右开始实施。
征收对象,主要是针对多套住房家庭。首套房或人均住房面积过少的家庭会暂缓征收。这样利于没有条件买房的家庭,先依靠租房合同来缓解自己的住房需求。
大家会一片叫好的,房东充分享受了房子的红利,还可以做贡献。


点评:
现在实现全国联网主要是对新增的不动产信息进行联网,而对于历史之前的信息则依然没有联网,简单的说就是从6月19日起,新成交的房产登记会录入系统中,全国联网可查,但是对于之前的信息就还是现在这样的原状,还是查不到。

那么就对之前的存量数据难以掌握,只要这房子不买卖,永远记录不到系统之中。另一方面,现在的增量信息在全国的所有不动产数量之中所占比例非常小,而且还有很多小产权房难以确权,这些房源也是难以登录到不动产登记之中的。

不动产全国联网的目的在于提高不动产登记水平,同时通过系统化的流程优化,建立一套完整的标准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流程,从而方便购房者在交易过程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比如无处不在的黄牛加塞、通宵排队登记过户等情况。

全国联网房价就要降么?然而并不是!


点评:
虽然不动产登记尚未在实际操作层面直接与房地产税开征挂钩,但相关的理论研究一直没有停止!如真的征收,房地产税征收必须在处理好公平与效率问题的原则下,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数据为依据,明确房地产税的开征范围和功能定位,防止危害金融体系稳定、引发房地产市场剧烈波动等风险。
,对房地产市场而言,不动产登记联网将有利于摸清楼市“家底”,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预期。不动产登记本身并不是房地产调控政策,不会直接影响到楼市,但通过不动产登记可以实现更多更快的楼市调控效果。

不动产登记本身并不是房地产调控,但这一政策是房地产调控从之前的交易环节调控转变到存量环节调控的重要标志性事件,对市场的影响将非常大。只有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地产税才可能全面落地。


点评:
房地产税言之凿凿,行之甚远。房地产税在法理上很难说得通。我们都知道我国是公有制社会,土地都是国家,70年的使用权大家都熟悉,甚至于自己本人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国有财产,没有私有财产,因此本质上来说我们买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按道理说没有那个国家对自己的东西还要收税。我们许多人都希望交房产税,其心态大部分是想降房价,这想法有点儿天真。真要降房子大可开征空置税或者是资源占用税之类,而不是去讨论一个法理上站不住脚的东西。当然如果想更详细了解的话,可以等下星期我发的关于房地产税的文章。


点评:
离房地产税的推出至少需要五年左右,首先官员财产公示提了二十年都没通过,官员房产实名登记是最大障碍,因为它侵犯了官员的隐私权,其次是小产权房,回迁顶帐房,集资房以及公租廉租房将如何办理产权登记,最后如何征税的合理性等,要保障大多数的合理住房需求才是关建,老百姓买房不容易,不要到最后又转嫁到普通人身上,这是房地产的关建,如果合理征税,将来房地产税是较大的一个税种,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而房地产税的推出主要还在官员和房地产商。


点评:
不动产登记虽说是房产税征收的基础,但从宏观经济层面来看,是两回事。从目前的税制改革来看,个人认为,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要比房产税更急迫。?


点评:
看我的博文就很清楚了。房地产税一直在征收。狭义房产税应该不合法理,不会征收。?


点评:
房地产不控制中国经济就得进入死胡同,所以房产税出来,不会太久!?


点评:
关于首套住房不应该加重个人负担,可以从增加流通性考虑?


点评:
早呢,急啥,你有房票吗?有了房票,你买的起吗??


点评:
年底预案,明年三月立法,五一左右执行...?


点评:
还不是时候,城市群是第一任务?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