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罪并罚原则之并科原则

时间:2020-07-1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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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采取并科原则,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判有附加刑的,一般采取并科原则,附加刑仍须执行。数罪中主刑不论执行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因为附加刑与主刑的性质不同,不妨碍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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