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没工作、且已再婚生子所以拒付抚养费?
提出无法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千万种,最近清流法院受理了一起以没钱、没工作、再婚生子所以没法支付抚养费的案件,那么这个理由成立吗?
案情回放
近日,清流法院受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2014年10月20日,邱某才与邱某香协议离婚,并协商婚生子由男方抚养,孩子的生活费由各自承担一半直至小孩独立生活。离婚后,双方各自另行组成新的家庭,然而,女方却以自己没钱,没工作,且已再婚生子为由拒不支付抚养费,男方也以此阻止女方探望孩子,双方因此产生激烈的肢体冲突,后邱某才作为邱某阳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了抚养费的诉讼!
那么没钱+没工作+且已再婚生子=不用支付抚养费吗?
?
?
法官说法
本案中当事人以没钱、没工作、已再婚生子作为拒付抚养费的理由肯定是不能成立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当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有探望子女的权力,任何人都不能阻止。
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呢?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案件审理结果
经法官释明法律后,被告有所领悟,原来,虽自己没钱、没工作、又再婚生子了,但是,这些统统都不是拒付抚养费的理由,如果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话还有可能被强制执行,而男方也认识到因对方拒付抚养费,自己阻止对方探望孩子的行为是不对的,最终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孩子由男方继续抚养,被告每个月按时支付抚养费300元。至此,一场抚养费闹剧到此结束```````
法官寄语
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任何情况下,孩子都渴望同时拥有一个关心自己的爸爸和一个疼爱自己的妈妈,父母离异,已经对子女造成伤害,请不要因抚养费问题再次伤及子女,同时对孩子的抚养,不仅仅体现在物质方面的满足,更重要的是对孩子在生活上给予精心的照料和力所能及的帮助,希望离异的双方遇事冷静处理,多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考虑和解决问题,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定期去看望、陪同孩子,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及影响降至最低,让孩子继续感受到父母的关爱。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