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纠纷:用人单位能否与患精神病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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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本身有精神疾病,在隐瞒病情的情况下进入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可以《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的存在欺诈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精神病病情较轻或能控制,进入用人单位后复发的。在试用期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精神病劳动者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违纪情形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精神病劳动者处于医疗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过后,经鉴定,精神病劳动者不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经鉴定精神病劳动者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的,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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