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缴住房公积金吗?
时间:2020-07-2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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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中的合同条款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则无效。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法定的住房储金,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均规定,公司应当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所以,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强制性的。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住房公积金的条款违反了国家和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该条款排除自身责任,损害职工利益,这是属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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