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老鼠仓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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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12条,明确了“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的范围,“违反规定”的内涵,“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审查、认定标准,“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定罪量刑
标准,“违法所得”的数额计算、认定标准,罚金刑的适用标准,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处罚情形等相关法律适用问题。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俗称“老鼠仓”。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指出,新发布的司法解释加大惩处力度,明确对出售或者变相出售未公开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几类情形,违法所得数额在一般入罪标准基础上降低一半,50万元人民币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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