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强拆,报警真的有用吗?法律对此有没有规定?

时间:2020-08-21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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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强拆,人身受到限制,遭遇此种情况,作为被拆迁人的你,一定要及时报警。但许多人对此都不认同,警察和政府都是一伙的,根本不管用。在这里,一定要再次跟说,如果遇到强拆行为,一定要先报警,如警察不处理,还可以继续维权。今天我们也为大家分享法律对此是怎样规定的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在遭遇强拆时,我们要第一时间报警,而且一般报警之后警察会到现场做出警记录,这个记录在被拆迁人日后维权的时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警察未能出面管理,的报警记录一定要留存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不出警这种行政不作为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此外,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可知,人民警察当遇到公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处于其他危难情形时,应当立即进行救助;对于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予以帮助;同时,若公民进行报警,人民警察应当及时进行查处。另外,关于被拆迁方反映的,在实践中所出现的人民警察帮助拆迁的现象,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禁止公安民警参与此类活动,根据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规定的相关内容可知,公安民警不得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若由于参与此类活动导致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此,由上述法律法规可知,当公民报警,寻求公安机关保护时,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履行相关责任,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不仅如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

所以,遇到强拆时,一定要及时报警,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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