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儿媳尽责赡养,是否享有继承权?

时间:2020-09-08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问:我老公在前几年就去世了,我一直住在婆婆家,精心照料孩子和婆婆的饮食起居,一直未再嫁,尽了必要的赡养扶助义务。婆婆在上个月去世了,留下一房产,现在我老公的弟弟以我是寄宿在他们家为由,认为我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请问我尽到了赡养义务,是否享有继承权?

平乐:欧女士

答:对于这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转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本来仅是姻亲,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但前者对后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转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是我国继承法上的特色制度,是对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尽了赡养义务的一种鼓励。所以,根据上述规定,欧女士你作为丧偶儿媳,为婆婆养老送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其应享有相应份额的遗产继承权。由此可见,你丈夫的弟弟以你是寄宿在他们家由认为你没有遗产继承权的说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