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停止生产销售使用酚酞片,采取欺骗手段关药品许可证书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时间:2021-01-1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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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停止生产销售使用酚酞片】1月1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注销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1年 第6号)》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进行了上市后评价,评价认为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药品批准文号)。已上市销售的酚酞片和酚酞含片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网友热评:

1. 这是治便秘的吧!常年便秘的我家里都备着,它有啥副作用,我经常吃会怎样?

2. 前几天才把家里过期的一瓶扔掉,之前还吃过好多次。

3. 这个药真的是从高中开始就认识了,现在还真有点舍不得。

4. 多喝水、多走动、心情舒畅身体好,没有便秘没烦恼。

5. 家里还有几盒酚酞片呢,居然有严重不良反应。

 

法律知识:采取欺骗手段关药品许可证书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释义】本条是关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有关药品许可证书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依照本法规定,从事药品的生产、销售、进口或制剂配制的,须符合规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审批。需取得药品生产、销售、进口许可或配制制剂许可的申请人,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不得采取任何欺骗手段谋取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否则,依照本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依照本条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要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1.吊销违法行为人以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撤销其以欺骗手段取得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其违法取得的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自始无效。除此之外,受理申请的机关在五年内不受理其进行药品生产、经营、进口及配制制剂等的申请,即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申请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

 

2.罚款。行政执法机关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申请人,除了给予吊销其有关的许可证、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且在一定年限内不受理其申请的制裁外,还要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数额由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违法情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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