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所适用的程序规则,即仲裁规则,如果当事人未对仲裁所适用的仲裁规则作出特殊的约定,则仲裁机构可以根据仲裁法以及仲裁机构自己的仲裁规则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仲...
所谓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指当仲裁裁决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行为。其具有明显的法律特点及条件。
缺席裁决是相对于对席裁决而言的,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参与仲裁审理时,仲裁庭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审查核实证据,听取意见,并对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资料进行审查后,即作出仲裁裁决...
合意裁决是指仲裁庭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作出的仲裁裁决。
我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效力和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没有达成新的书面仲裁协议的,或者根本不想再采用仲裁方式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司法实践中,对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多由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后才开始进行审查。
所谓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指人民法院在被执行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具有法定不予执行的情形时,经过审查核实并裁定不予执行的行为。
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案件经过仲裁机构裁决后,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生效仲裁裁决中所确定的实体义务。如果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其应尽的实体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