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没有注明工资,然后要降薪调岗,怎么办?

时间:2020-06-23 16:21:0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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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劳动合同里面没有标注工资,现在又要降工资,想问问应该怎么办啊?
您好,若公司因需要而要调岗、降薪需要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劳动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和按照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您绝不要写辞职报告表示自己主动离开公司,使得自己无法获得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薪金)作出明确约定。没有工资的合同等同于无效合同。

同时,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订的协议,只有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且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由此可见,如果想要降低劳动者的薪资待遇,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应通过书面协议予以确定。

实践中,合法的减薪程序有两种:一种是公司采取与有关员工逐一单独沟通,双方通过签署协议的方式变更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报酬的条款,从而实现薪酬的调整;另一种是走民主程序,企业与职代会、工会集体协商,达成集体协议。但集体协议应采用书面的形式公告全体。需要注意的是,调整薪酬或薪酬政策仍有个底线,即员工的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的其他降低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没有注明工资,以您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如果单位存在调岗降薪的行为,您可以因此提出离职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以不接收调岗降薪为由要求与您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停工待岗等等,单位可能涉嫌变相违法辞退的行为,您可以因此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给您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里面没有标明工资,首先这份合同属于部分无效合同,员工可以以此提出要求,让企业重新签订完整的书面合同。
再者公司如果单方面的要降低工资,这个时候一般参考上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低于这个工资标准,而且公司又没有明确的理由,且没有征得劳动者的书面同意,那么这种操作是不合理的,简单的说,已经违背的劳动法。员工可以以此提出离职,并申请相关赔偿。

可以根据历史工资记录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工资标准,如果调岗降薪,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无法解决再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要求公司备注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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