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仲裁时效

时间:2020-06-2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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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仲裁时效1年,自知道权益受损时起算
2.但是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不起算。而是自劳动关系终止开始算。(防止在岗时和单位决裂)
3.单位原因,未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当在第2~12个月支付双倍工资。
注意,如果单位未支付双倍,正常工资之外的+1倍,不属于正常的工资待遇,不适用“2”中的特殊规定——应当在当月即起算本月+1倍工资的时效(第2个月,第3个月等月份的+1倍工资,分别从当月起算。)
比较简单的做法,提起仲裁时,向前减一年,该期间如果有双倍工资的,都在时效内。如果落在一年外,也就过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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