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46条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是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劳动合同届满后,是否续订由当事人双方自己决定,不续订就终止,二者必居其一。在08年1月份之前,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无论何种情况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但新法实施后,在合同待遇维持或提高福利待遇的情况下,劳动者不签订合同,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接下来就带您看看好律师网中关于“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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