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要纳税吗?
时间:2020-06-2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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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未超过标准的不需要纳税,超过的以“工资、薪金”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一条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额以内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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