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这4种二手房再便宜也不能买,交了钱也无法过户!

时间:2020-07-0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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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买卖市场中,二手房买卖还是占了不少比例,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大家认为考虑得最多的应该是什么呢?房屋价格?地理位置?还是其他的?大家要知道,如果不能过户的话,一切都是白忙活!过户是购房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因为只有当房子完成过户后,才能让房子真正属于购房者。想必很多人都不知道,有的房子是不能够完成过户的,在面对以下4种房子的时候,购房者要慎重了,再便宜也不能够买,当心房款被骗。

1、房屋的房产证还处于抵押状态

房屋处于抵押状态,比如原本购房的房贷就没有还清或者因为债务将房屋作为抵押物,这种情况下,准确的说房子都并不完全是房主的,房主自然也不能够将房屋拿来买卖。这类房屋要想进行买卖过户,必须先解除抵押状态,办理接触抵押的手续,然后才能办理房产所有权相关事宜。

2、房屋非单一产权人

也就是说房子并不只有一个所有人的时候,一个人无法决定房屋是否出售,如果房屋的其中一个产权所有人擅自将房屋进行售卖,共同所有人不同意的话,房屋是无法进行过户的;与此同时,购房者与售卖者之间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这类房屋想要进行售卖并过户,必须要房屋所有的产权所有人在购房合同上签字确认。即使有人无法到现场亲自签字确认的,也需要有合法的授权书,由委托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3、房屋被查封的情况下

可能由于某些原因导致房产所有人的房屋被查封,比如说房屋所有人有欠债不还的行为,其名下的房产被法院强制执行判决查封的。也许大家在进行房屋买卖之前没有习惯或方法对房屋现在所处的状况进行详细的背景调查,导致有时候购买的是正处于被查封状态的房屋,交了放款等到过户时才知道房屋被查封根本就无法过户。

4、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的情况下

这也是大家在二手房买卖中遇到的比较多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必须满五年才能够出售。那么,在五年之内如果买家与房主就经济适用房达成买卖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是不存在法律效力的。比如说,如果买家支付了房款并与卖家签订协议,约定在房屋年满五年后双方就进行过户。然而五年后,由于房价上涨等各方面原因,卖家不再愿意将房子进行售卖,而是将购房款退回,主张协议无效的话,买家无权向法院要求判决卖家继续履行协议内容。

以上4类房屋由于自身存在的问题,极有可能被房主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行售卖。很多买家可能禁不住低价的诱惑进行购买,购买以后房屋又无法进行过户。后续无论是退款还是继续等待房主处理好问题后过户都容易产生纠纷,甚至房主有可能卷款逃走,给购房者带来不小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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