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隐瞒?内幕交易?新城控股投资者欲哭无泪讨说法

时间:2020-07-0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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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7月3日,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振华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上海普陀警方刑事拘留。7月4日,新城控股公告称,实控人王振华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免去董事长职务。受此影响,新城控股的公司股价大跳水,到8日收盘,连续跌停的新城控股公司总市值为702亿元,较7月3日收盘时已减少261.4亿元。就在7日,两名律师向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直指新城控股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证券违规。

  实名举报信中,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范凯洲律师称,新城控股涉嫌重大隐瞒和内幕交易两项证券违规。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严义明:重大隐瞒主要是它(新城控股)隐瞒了6月29日发生的猥亵幼女的事情,按照法律规定,在对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对事件进行披露,也就是在6月29日发生之后的2个工作日7月2日的晚上12点之前,他应该披露。而没有披露,属于重大隐瞒。

  在举报人看来,6月29日犯罪行为,30日的举报行为,再到7月1日王振华去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以及7月3日公安部门决定拘留这四件事,都是需要单独披露的法律事件。同时,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

在7月1日,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前,新城控股应该立即通知新城控股有关人员及部门,依法处理。而新城控股直到2019年7月4日才向公众披露,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给投资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应对受损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在给中国证监会的举报信中,举报人认为新城控股还涉嫌内幕交易。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严义明:从7月1日至5日之间,实际上在某证券营业部发生了大量股票抛出的情况。有这么多人先于证券市场的一般投资人,特别是中小股东,掌握了王振华出事的信息。从结果来看,毫无疑问有内幕交易的情况存在,至于是哪一些人,需要中国证监会从中进行调查。

  严义明律师表示,已有不少投资者洽谈委托向新城控股维权的相关事宜。

  投资者 陈女士:大概就是4800股的样子,目前损失可能也是几万了吧。本身就看好新城控股,想长期持有。所以说我们都是欲哭无泪,就应该澄清查明这件事,查清这件事然后对我们投资者应该有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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