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小区出入证构成刑事犯罪

时间:2020-07-08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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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记者报道从天通苑南街道获悉,该地区部分小区出现人员持假冒临时出入证进出社区,假证的字体和内容均与普通证件相同,只是颜色、纸质有所区别,为社区人员排查增加了困难。目前,相关人员和证据已经移交天通苑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任何伪造证件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伪造小区物业出入证也不例外。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妨碍国家重要机关如领导机关、军警机关、司法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多次或大量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公文、证件、印章的,因妨碍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行为而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单位、团体的名誉或者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疫情期间,伪造出入证件,造成混乱的,也应当属于情节严重的情节。
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严格依法追诉、惩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破坏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已经查办涉疫情刑事犯罪3722人。
疫情当下,国家加强对涉疫情防控刑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研究,结合当地刑事审判实际,对刑罚、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从重处罚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全力做好辖区内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简单刑事案件以及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敬告朋友不要选择在看守所隔离,风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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