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上海使用权房,必须两步走】否则,合同无效。
时间:2020-07-2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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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转让,第一步是承租人或同住人买下产权,第二步是再卖给其他人。第二环节,多出巨大的交易税费,大约10-30万。
个别购房者为彻底逃税,冒充同住人名义,一步到位买下产权,拿到了房产证。今年春节前后房价暴涨,房东后悔了,以手续错误为由,起诉购房者合同无效。
法院判决:购房者串通承租人,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
购房者损失极其巨大。请大家引以为戒。,白熊先生-__-:必须房东和同住人都同意才能卖?还是房东同意就可以卖?,食家饭:博主买过使用权房吗?不用变产权的好吗,:保存到为知笔记,一沙一树:买下产权,这就不是使用权房了呀?,不明真相的股民:中国人不讲信用?//财上海: 参考,toto_:使用权房可以直接交易的,前提是上海户口和全款。交易税费千分之0.5。可能要去房管所办一下手续,再去交易中心。,蛋包饭加个蛋:不用先变成售后公房吗?,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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