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单位不付竞业限制补偿,员工可以不履行义务吗?
时间:2020-07-2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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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如果与员工之间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就需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一旦达到三个月不支付的情形,员工有权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同时也要提醒广大员工,即使用人单位出现了三个月不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情形,也不意味着竞业限制协议自动解除,仍然需要在告知单位解除后方可不再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权属于形成权,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主张解除应当通知对方。如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合同自通知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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