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购房者迟延交付购房款,房东可否趁此机会,彻底解除合同?

时间:2020-07-2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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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仅仅是晚几天付款,不能解约。
2,标准合同内对解约的条件是有专门约定的。
3,若合同没有约定,依法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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