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回复“收到”,有法律效力不?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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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欲租赁济南某酒店的一楼商铺经营高档工艺礼品。酒店的负责人王总通过向刘某发送了房屋租赁协议,刘某语音回复:“王总王总,我收到了,谢谢你,你说租金多少,等一会儿我打给你。”事后,刘某通过向王总转账支付了5万元租金。没过几天,刘某思前想后觉得不安,自己交了房租,可酒店并没和他正式签订书面租赁协议,风险很大,想让酒店退租金,酒店不同意,双方将纠纷诉至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总通过发送房屋租赁协议后,刘某口头表示对该协议的认可,并以向酒店支付5万元租金的行为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因此,王总向刘某通过发送的房屋租赁协议有效,刘某要求解约退租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判决驳回了刘某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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