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男子疑再涉命案 法定两案合并审理怎么审?
【杀妻男子疑再涉命案】先前有网友神预言说这个杀人法犯许国利在接受采访时显露出的那种淡然自若的神情和他后续处理尸体的手法完全可以表明他是一个惯犯,肯定不至这一桩命案,说实话高手真的在民间,这些“狄仁杰”般附体的网友还不少。果不其然,网友的预言应验,近日许国利落实杀人凶手后,许国利前妻闺蜜刘女士联想到自己女儿2012年女儿被杀的案子。当时刘女士在逛街回家后发现女儿已经在卫生间死亡,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但是当时的房间门窗均无破损痕迹。刘女士认为自己女儿离奇死亡至今未破案,怀疑也是许某某干的。
网友热评:
A. 杀妻应该是准备很久了,居然连家人都不了解这个人是个怎样的人,这个人伪装的有多可怕,人都敢杀,说谎发誓又算得了什么呢?坏人从来不说自己是坏人,还把自己称为好人。只能说他是法盲加科盲,居然小视今天的中国警察。
B. 哪个坏人会承认自己做的坏事?被警察审问,证据确凿再承认,那是被迫承认。这种心理素质极强的人做了错事是打死都不会承认的,甚至还会将责任转移到其他人身上,可怕可恶可恨!
C. 女性太容易被伤害,杀人碎尸后跟没事似的,怎么只有女性被碎尸,没听过男人被碎尸,最近女性失踪案接二连三,是因为很多恶魔杀人碎尸后仍能逍遥法外吗?还是找找胆子变大的原因吧。
D. 房子都是女方的,不给也正常,即然生活在一起了,而且都有了孩子,就是一家人,孩子可以给儿子住的,但是不写孩子的名字不就得了,至于这样吗?想不通。我觉得还是这个男的可恶。
E. 或许是早就计划好的了早就想杀人了!终于到了那个时间来动手。之前两个人在婚后在一起,那个男的是想到了很多的利益才跟他的。嗯,被害者是真的想跟他在一起过一辈子。最后化在粪池里。只能说是遇人不淑啊。
F. 就知道伪装,不过伪装得再好都没用,迟早都会露馅的,说实话现实中这种人其实不少,有的人表面上对人的好都是装出来的,那些平时表面上很好的人说不定在网上就说着肮脏的话,他们可能就是你的身边熟悉的人。
G. 他料定警察肯定找不到,经过化粪池看见抽粪车都很淡定,可见尸体已经碎到什么地步了!其实公安早就看出来是他杀的了,这么多天都是静静地看他演戏,同时搜集更多证据!
今日学法:
在案件的审理前,针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共同案件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可以进行合并审理,这样能减少诉讼程序,防止判决出现矛盾。那么,两案合并审理怎么审呢?今天我们来了解下!
两案合并审理怎么审?
合并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诉讼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它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经济,也可以防止裁判之间的矛盾。
由于诉讼与审理、流程控制、结案归档、司法统计的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应坚持一个原则:立审一致、一案一号。
1、立案时并案或者在流程表上标注系列案件。对于符合法定应当合并审理或者并案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分别起诉的,立案庭应当作为一个案件编立案号;对于符合可以合并审理的案件,尽可能依当事人的起诉分别立案并连续编号,并在案件流程信息表上标注“系列”案件,以便进入审理程序后业务庭决定是否合并审理(即合一开庭)。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直接向审判庭提起合并之诉的,审判庭依法并案审理或者决定并案审理的,应先由立案庭将其并入原来已经受理的案件,并向当事人出具相关的法律手续。
2、决定合并审理的,应书面通知当事人。依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普通共同诉讼案件合一开庭的,还应有当事人同意合并的材料。值得注意的是,业务庭不得将所合并的案件随意并案合一判决,如确有必要应于开庭前通知立案庭销号后并案。以防“打包”判决书(一份判决上列数个字号)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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