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与同事谈恋爱必须调岗或离职?

时间:2020-08-04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市民刘先生:我与公司的一个女同事“一见钟情”,在之后的工作中越来越合拍,后来就恋爱了。公司有个规定,如果男女职工在同一岗位或同一部门恋爱、结婚,其中一人要调岗或者自动离职。现在我和女友有一个人需要调岗或离职,可公司并没有其他适合我们的职位,难道我们必须自动离职吗?这样合法吗?
说法:《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发现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存在明显违法的规定,可以提出修改建议,如果因此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