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撤销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0-08-0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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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皆由民法规范并调整,此次《民法典》新增了很多条款对我们的生活都有很大的影响。对于买房人来说,新增规定“居住权”也将影响二手房交易!那么,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撤销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根据新规,居住权的设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合同约定或遗嘱设定,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的相关特征:


1、居住权在房管局登记备案才生效;


2、居住权可以与产权分离;产权人,可以将房屋的居住权给自己的朋友、父母、同事、老婆、保姆等任何人。


3、居住权一旦确认,撤销只有两种方式: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同意撤销居住权,或当事人死亡。


4、居住权登记年限可以超过20年。这一条法令可比法拍房里的租约可怕多了。


居住权的撤销规定


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


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


居住权会带来哪些影响?


居住权有利于保障租客的权益


居住权的制度设计可能有助于保护租客的利益。不少房东往往会随着租住年限的增加要求上涨房租,如果不同意就通过其他手段逼迫租客退租解除合同。


《民法典》生效后,如果租客想要长期租房,可以与房东额外再签订居住权合同,设立与租赁年限同等时间的居住权,将进一步保障租客的权益。这样即便房东想涨租金解除租赁合同,但如果居住权期限未满,租赁合同解除后,房东也无法再次出租获利。


居住权影响二手房交易


新增“居住权”的用益物权,实际上是把居住权和所有权分开,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其自由处置受到限制,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障碍。


甚至就算房屋完成了过户,新业主也无法改变“居住权”已经存在的现实,无权赶走居住权人,导致无法入住。因为“居住权”的消灭,是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消失。


因此,明年《民法典》实施后,购买房屋一定要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查明所购房屋是否存在居住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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