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应外合 上演现实版“无间道”

时间:2020-08-0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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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已办妥,别磨蹭,赶紧撤......”电话那端的同伙正火急火燎的催促。
小马(另案处理)挂断电话强装镇定,对渔场老板说:“我看你家的鱼苗挺好的,给我装500块钱的鱼苗吧”
专注于生意,被蒙在鼓里的渔场老板万万不会想到,眼前这个买鱼苗的养殖人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更不会知道自己正被他出卖。
一切,都是他们精心布下的局!
催促小马赶紧离开的是他的朋友龚某(化名),来渔场之前,两人进行了周密的“谋划”和责任“分工”,由马某充当养殖户,分散渔场老板的注意力,而龚某则实施盗窃。
当天,龚某和小马分别骑着一辆三轮摩托车和一辆两轮摩托车从公安县某地出发。
为了让小马扮演养鱼人更真实,途中,两人按照原计划互换了车辆,由小马开三轮车进入渔场洽谈。
期间,两人一直保持着电话畅通,龚某始终掌握着老板的动向,在得知对方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他悄悄潜入了受害人的卧室,撬开电脑桌,盗走了抽屉内8万余元现金。
得手后担心夜长梦多,东窗事发,慌乱的龚某只想赶紧撤离,于是出现了开头电话催促的一幕。
事后,龚某分给小马2400元。
有了一次“里应外合”的经验,龚某自信心爆棚,没过多久,他又邀约另一位朋友王某(化名)再次开展行动。同上次一样,依旧是“有预谋、有规划、有分工”。
作案当天,王某带着撬棍等工具驾驶摩托车载着陈某(化名)在狮子口镇某村与龚某会面。三人到达目的地后,迅速寻找到作案目标,陈某负责在屋后“望风”,龚某负责在屋前和附近“值守”,王某一不做二不休,从被害人房子后院翻墙进入院内,徒手拉弯房间窗户的防盗网,并用窗台上的剪刀剪断防盗网后进入房间实施盗窃,盗得现金余元。
事后,王某、龚某各分得元,陈某分得7000余元。
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将龚某、王某、陈某等人抓获归案。
公安法院近期审理了此案,认为龚某、王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王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龚某有前科劣迹,可增加刑罚量。遂判处龚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龚某、王某、陈某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不难看出,龚某的身上有着很强的执行力和组织力,如果他能把精力都放在正途上的话,相信他能有一番作为,但他偏偏选择了邪路,最终只能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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