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背调解 助力企业重回正常经营轨道

时间:2020-08-0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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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股权转让纠纷,让三个曾经最亲密的合伙人最终握手言和,公司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2018年,被告小张(化名)和第三人小李(化名)、小刘(化名)合伙创办公司,三人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公司经营状况良好。2019年,因为对公司经营理念和未来发展方向出现分歧,最后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将公司整体转让给原告小赵(化名)。后被告小张无意中发现原告小赵和小刘是同学关系,于是心生不满,认为是另外三人设局要将其踢出公司。于是小张收到股权转让款之后拒不履行义务,私自撤销了其授权他人办理公司注销的委托书,并且拒绝归还小赵绑定其银行卡的POS机收取的客户货款。甚至,小张多次到公司生产车间采用拉闸断电的违法方式,扰乱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020年初,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小张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按约定履行转让协议。主审法官在认真阅卷后,与双方当事人分别沟通,决定对案件先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后,各执一词,态度都很强硬,小张丈夫更是一度情绪十分激动,坚决要求小赵进行赔偿,原告方也不肯让步,调解工作突然陷入僵局。

经过数次沟通,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背靠背沟通模式,再次在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以求化解双方矛盾。在跟原告的沟通中,法官告诉小赵,当初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按照协议约定小张有义务协助办理公司注销手续,而且从签订协议至今已经近大半年时间。做生意都是以和为贵,小张的行为确实已经影响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但在创业初期,小张也是为企业发展尽心尽力。目前,她的家庭遇到了不小的困难,公司能否考虑给予一定的帮助,让其渡过难关。原告考虑之后,对此表示同意。
在和被告的沟通中,主审法官首先对所签订的协议内容向被告进行了进一步的释法明理,又告知其企业经营在疫情期间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如不及时变更股权,影响会进一步加剧。在企业建成之初,小张同其他合伙人一起“开荒打草”,见证企业一步步发展至今,也是希望企业可以继续发展壮大的,原告在了解到你的家庭情况后,已经答应给予你帮助,双方各退一步,尽快让企业正常经营,挽回损失。

经过主审法官反复协调,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被告还主动表示,以后仍然可以介绍业务到公司,希望公司越来越好。该案也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

疫情期间,很多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了影响,在受理此类案件后,江陵法院依法依规努力帮助企业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落下的进度赶上去,节约时间成本,提高案件质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使企业能轻装上阵,努力向前“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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