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发布的内容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不一定能够达到相关的证明目的
时间:2020-08-1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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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视剧《决胜法庭》中,检察官助理傅小柔@张佳宁 介入崔丹丹案件的调查,面对案件定性难题,傅小柔决定从崔丹丹本人入手。她调查了崔丹丹的所有微博,分析出她对袁兵感情的变化崔丹丹面对这些微博内心有所松动。
傅小柔将崔丹丹的微博作为证据,目的在于击垮崔丹丹的心理防线,让其坦白交代杀害袁兵的犯罪事实。
对于本案,我认为应当着眼于客观证据,而不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崔丹丹的微博所发内容只能证明其对袁兵的态度有所变化,并不能证明其有杀害袁兵的意图。
如果崔丹丹不坦白,警方和检方还是应当再找客观证据,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公安和检察院是相互独立、互相制约的关系,检方过多提前介入警方的侦查,有违《刑诉法》的精神。建议傅小柔还是让马力行去收集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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