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案件和执行审查类案件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0-08-2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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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执行实施类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因申请执行人申请、审判机构移送、受托、提级、指定和依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且具有可强制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事项予以执行的案件。
执行审查类案件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审查和处理执行异议、复议、申诉、请示、协调以及决定执行管辖权的转移等事项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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