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患者离院后病情加重或死亡,医疗机构有没有责任?
时间:2020-08-28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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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之所以进行住院治疗,正是因为病情的需要,否则仅以门诊治疗即可。从原则上来讲,住院患者是不允许离开医院的。对于患者在住院期间离院,医务人员需要尽到注意义务、劝阻义务以及告知义务:医务人员应当按医院管理制度及时巡查病房,以及早发现患者离院情形。对于欲请假离院的患者,即使其身体状况可以暂时离院,也应当先行劝阻,向其充分告知离院的风险,以及病情突发时的紧急救治方法,并签署劝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对于请假外出的患者,未按照约定时间返回医院时,医务人员应及时与患者或其家属取得联系,无法联系上患者及患者家属的应当及时报警。
患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配合医疗机构进行诊疗的义务,若患者未告知医护人员、擅自离院,或向医护人员请假未获准许后悄悄离院即表示其存在不配合治疗的行为,一旦在院外发生病情恶化,医疗机构可以引用《侵权责任法》第60条规定的免责条款。但若医务人员没有尽到前述注意义务、劝阻义务以及告知义务,有可能对患者病情恶化的结果存在过错,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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