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休假10天年休假而没达到全勤天数,单位扣发了我的全勤奖,单位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吗?
时间:2020-10-1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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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全勤奖属于工资。单位不应因职工依法休带薪年休假而减少职工的工资收入,包括奖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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