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职工不应安排下岗?

时间:2020-12-10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等6部门联合制发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有生产任务的企业,一般不得安排下列人员下岗:

1、配偶一方已经下岗;

2、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者;

3、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

4、烈士遗属;

5、现役军人配偶;

6、残疾人。

上述人员已经下岗的,应优先帮助实现再就业。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