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流程是什么?
时间:2020-12-11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一、向立案庭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并交纳案件受理费,由本院开具发票;
二、立案庭在案件立案后将案卷移送到相关业务庭;
三、业务庭送达文书;
四、开庭审理;
五、当事人如不服一审裁判,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次日起15日、裁定书送达之次日起10日内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在此期限内不上诉的,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
六、财产保全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本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4.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