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还是5万?测谎仪:他们都在说谎!
法庭上
原告、被告各执一词的场景并不少见,但是这一次法官最后只能请出测谎仪,真相才浮出水面……
邓某和章某曾合伙经营销售房屋,后协商解散合伙时,章某经过结算,向邓某出具了一份《账目明细》,载明:本人与邓某的合作结束,至2018年8月31日止,本人应分给邓某50万元,加上应还邓某15万余款,总计65万元,于2018年农历12月底前分三期付清。
随后,章某陆续支付邓某上涉款项共计45万元,并归还邓某父亲的借款本金15万元。按照《账目明细》,章某尚余5万未归还。
今年初,邓某将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剩余借款20万”,并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
等等,章某不是只剩5万没还了吗?
怎么变成了20万?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对上涉“15万余款”的性质产生了分歧:
原告邓某认为被告已还的15万系其应得的合伙体应收款、提成等款项,故被告还需归还20万。
被告章某则认为已还的15万系其向邓某父亲的借款。
此外,被告章某当庭出示了各式各样的还款凭证,并称将这些还款凭证数额相加后便可得知真实的还款数额。经计算,被告章某尚未归还的款项已不足一万。
庭上双方各执一词、言之凿凿,一方坚称“尚欠20万”,一方则坚称“最多一万”。
面对僵持的局面和信誓旦旦的双方当事人,承办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接受测谎,两人一口答应。
答应得很干脆
测谎时很忸怩
测谎在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工作人员在被测试人的手指、手腕等部位接上了传感器,通过询问问题和检测被测谎人回答时的反应,来判断其是否讲了实话。
在预测试阶段,原告邓某不停打断工作人员,并以出门抽烟为由抗拒测试;而被告章某则在预测试结束后就请求停止测试。
真相是...
测试中断后,原被告双方都说出了真相:
原告邓某承认15万元的款项系被告章某向其父亲的借款,自己是为了法院能多判点钱才说了谎。
被告章某则承认自己在法庭上将已支付的60万款项虚假陈述为64余万元,是为了少归还点钱。
经过审理,象山法院认为本案原告邓某虚构《账目明细》中“15万元欠款”的款项性质,被告章某对已支付的数额进行虚假陈述,二人均违反了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遵守的诚实信用原则,考虑到双方妨碍司法公正、浪费司法资源的程度不同及综合案情,象山法院对原告邓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决定,对被告章某作出罚款5千元的决定。
目前,本案已经以调解方式结案,被告章某应于2019年9月25日前支付原告邓某因合伙经营产生的款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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