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灵活运用基本程序法

时间:2021-04-13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2021年4月13日,今天老大特意指出我代理意见的一处法律错误。大致情况是原告诉讼请求为支付提成款,法院以合同纠纷定案由,我方准备被告观点是该案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根据仲裁前置原则,原告应当先进行劳动仲裁程序。在代理意见中,我写了驳回对方诉讼请求。 这里一定要区分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了。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案件受理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驳回起诉所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案件受理条件的起诉。驳回诉讼请求指的是已经经过法院的实体审理了。

作为青年律师,一定要戒骄戒躁谨小慎微,在不断打磨自己处事能力的同时加强学习提高专业能力。 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有主体不适格、被告不明确、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无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劳动仲裁前置、特定情形下的离婚例如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以及重复起诉的情形。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