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要约邀请”的陷阱
现在很多售楼广告上都会有一行小字—— “要约邀请”,什么是要约邀请?举几个例子,像红烧牛肉面的广告里总是有很大块的牛肉,但实际我们吃的时候从没看到过;洗发水的广告,用完之后头发瞬间无比飘逸,但实际用后并没有很大感觉——所谓“要约邀请”,只是一种常见的广告宣传策略,通过一个吸睛点吸引大批顾客“入坑”后被告知“请以实物为准”。开发商非常擅长利用法律漏洞,比方说之前上海松江有过一个案子,某开发商在“要约邀请”中宣传该楼盘有一个“灵动空间”,就是买了个70平米的房,还额外赠送你20平米可以拓展出去的空间,当然是开发商统一装修好的,不用业主操心。这样的话房产证上虽是两居,那么实际到手的是三居。临近交房的时候,“灵动空间”却没了,因为政府管得严,不让开发商私自去开发额外的空间。很多业主就提出抗议,宣传的“灵动空间”为什么不能兑现?开发商解释说,“灵动空间”只是在“要约邀请”中描述的,但并没有在合同中具体体现,所以也不算违约。作为成年人,合同都是白纸黑字,那么如果真的到了法庭上,我们不能以不懂“要约邀请”和“合同”有什么区别为理由,认定合同无效。因为法庭只讲证据,默认所有人都是懂法的。Q千万别说你懂买房-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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