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启动黄石地区首例“执转破”案件

时间:2020-07-0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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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大冶法院立案一庭受理了一件特殊案件,法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为大冶市龙鹏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鹏公司)的87件案件移送民事审判第三庭进行破产审查。这是大冶法院办理的黄石地区首例“执转破”案件。
截至2017年5月,大冶法院共受理被执行人为龙鹏公司的执行案件84件,执行标的计.16万元,龙鹏公司提供担保的执行案件3件,执行标的计232.31万元。故龙鹏公司合计应履行执行标的总额为.47万元(不含利息)。87件执行案件中,本院审理结案83件,黄石中院移送执行2件,下陆法院、西塞山法院各移送执行1件。上述87案,涉及面广,矛盾突出,存有引发群体性事件隐患。大冶法院对此高度重视,成立执行专班,主动向上级法院和市委政法委汇报案件情况,由政法委牵头督促各职能部门合力配合,加强矛盾化解和风险防控。同时,穷尽强制执行措施,努力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但是,查明的被执行人财产远远不足以清偿过亿债务。申请执行人则强烈要求维护各自权益。
为妥善处理该案,王军院长主持召开专题执行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柯劲松(分管民三庭)、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柯建华、负责审理破产案件的民三庭庭长黄开文等参加会议。会议在听取承办人汇报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共识:为切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服务大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去杠杆、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要求,助推大冶站在新起点,谋划新发展,实现新跨越,大冶法院要积极探索“执转破”的实践运用,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公平公正保护全体债权人合法利益。
会后,执行实施一处负责人余砚文组织执行干警对龙鹏公司资产情况进行再查找、再摸底,并多方征询当事人意见。龙鹏公司提出“执转破”申请。15日,执行局长柯建华、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杨裕春等组成合议庭,对87件执行案进行合议后达成一致意见:鉴于龙鹏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有关规定,将龙鹏公司是否符合破产条件移送民三庭进行破产审查。目前,该案已在立案一庭立案。这是综合治理的典范,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典范,这是法院司法为民的典范,全国文明城市的大冶,全国文明城市的法院,果然不同凡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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