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怎么办?

时间:2020-07-20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最近在接受法律咨询时经常会涉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在此,徐惠律师整理出以下与之相关的劳动法知识和实务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徐惠律师提醒:如果用人单位仅以口头通知的形式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在没有接到盖有公章的正式书面通知前,应当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的通知,就做出离职决定,您会面临得不到经济补偿或/和经济赔偿款项的法律风险。
特别指出,劳动者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您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遭受侵害时劳动者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向您出具交接通知书,可以视为无需交接。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的问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办理完工作交接时结清;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则单位除需全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或者请求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徐惠律师总结,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分三种情况:
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您可根据案件情况来搜索相关法律的条款要求赔偿,积极的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觉得还是搞不定,也可以聘请一位专业律师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