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偷看他人电子邮件带来伤害承担法律责任吗?

时间:2020-09-14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问:最近我发现我在单位的电脑被人在我不在时使用过。而且我还发现我的中的邮件也被人看过,这令我非常气愤。由于单位没有监控,也无法找到这个人。我想问一下,像他这种行为,如果给我带来伤害,会承担什么责任呢?

张羽

答:如果你在信件里记载了自己隐私,当然侵犯了隐私权,但准确说是侵犯了你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宪法》第四十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邮政法》对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邮政法》第四条除重申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之外,还将保护的主体扩大为所有邮政用户。《邮政法》第五条还规定:“用户交寄的邮件、交汇的汇款和储蓄的存款受法律保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政法》及相关法律对检查、扣留、没收邮件和查阅邮政业务档案作了严格的限制,只有司法机关和其他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定事由和程序可以实施。

如果严重的话,是要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