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面对诉讼当事人的心理!】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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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诉讼被告人是“我的朋友”,公诉机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是想害被告人的人,我要尽力帮助“我的朋友”(被告人),实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帮不了,也得依法判处(无罪推定);
二、民事诉讼原告、被告、第三人,即是我的朋友,同时,又是我的敌人,公事公办(平等主体关系);
三、行政诉讼原告是我的朋友、被告(行政机关)是我的敌人,我要依法找到被告(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实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帮不了我的朋友(原告),也得依法判决。
最优秀的法官不是您办了多少案件或职位高低,最重要的是没有或很难出现冤假错案,良好的心态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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