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吗?

时间:2020-07-24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期限中是包括试用期的,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已经提前30日书面通知,那么经济补偿标准为“N”;如果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那么经济补偿标准为“N+1”。

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条: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伊娃分身乏术:请问如果是合同到期不续签,但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是否赔偿n+1?谢谢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