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工地打工时摔伤了,但是工地没有给我缴社保,这个费用由谁承担?

时间:2020-07-2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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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未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依法由所在的施工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从业人员所在的施工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从业人员所在的施工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偿还;不偿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追偿。未参保工程建设项目补缴工伤保险费后,自参保凭证办理的次日起,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支付工伤人员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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