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车位有产权吗?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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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杨与女友打算购买某楼盘的房屋作为婚房,开发商宣称:“本小区所有房屋均有配套停车位。”小杨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此楼盘,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及《车位买卖合同》并支付了费用。房产证顺利拿到后,小杨多次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车位的过户手续,开发商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此时小杨才发现,自己购买的车位属于人防车位,根本无法办理产权证,小杨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与开发商签订的《车位买卖合同》无效并返还购买车位的费用25万元。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人防工程应为国家所有,产权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也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无权出售人防车位,因此小杨与开发商签订的《车位买卖合同》无效,最终判决开发商返还小杨车位费25万元。
利用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车位及占用小区共有场地的停车位是没有产权的,在购买车位的过程中,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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