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萝卜章帮落户居然办成了

时间:2020-08-0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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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核查漏洞,竟有人买来“萝卜章”帮他人完成了所谓的正规落户手续,先后骗取18名受害人钱财共计27.9万元。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定被告人田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据介绍,被告人田某以前在中介机构打工时,熟悉外地户口迁入济南落户的手续和流程。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其在2015年8月,通过淘宝网花20元购买了一枚伪造的“济南市人才服务局”的印章,并在“58同城”网站上发布广告,称可以帮助外来人口办理济南小户型房产落户手续。
当时济南还未出台“落户新政”,受害人齐某等人因在济南购买的房屋面积不足90平方米,无法办理在济南的落户手续。他们为了能尽快把户口迁入济南,解决孩子上学问题,自己或通过房屋中介找到田某。田某告知他们可以以“人才引进调动”的方式将户口迁入济南,并要求他们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房产证等材料。田某在济南市人才服务局官网上打印出制式的“人才流动商调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自行填写好调动内容及审批机关意见后,加盖了网购的“济南市人才服务局”的印章,然后利用伪造的虚假调动手续及受害人提供的个人相关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从而使18名受害人把户口顺利迁入济南,田某以需要手续费为由共得赃款27.9万元。
案发以后,公安机关依法对18名受害人的济南户籍进行了注销,并要求他们将户口迁回原籍,受害人对此后悔莫及。田某则被检察机关公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受害人承诺可以办理户口迁入济南的手续,采用虚构事实、伪造印章的方法,骗取多人款项,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18名受害人经济损失27.9万元。
法官庭后提醒,想迁入济南户口的外地人员,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切不可轻信网络上的广告和所谓“中介”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今年8月10日,为拓展人才落户范围,全面降低落户标准,济南市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户口迁移新政策,从而解决了外地人以往由于房屋面积小、工作年限短、学历低等原因而无法落户济南的问题,同时也有效遏制了一些不法分子谎称能帮助他人落户而骗取钱财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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