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一医院输过期液体,过期药品为何频频出现?

时间:2020-08-28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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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4日,云南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肿瘤科病房,一护士给患者输注过期的注射液,从患者家属提供的照片中可以看出,该注射液的生产日期为2018年2月22日,有效期至2020年1月,已经过期了很久。
3月16日下午,云南省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其官微就疑似为患者注射过期液体一事发布了调查情况说明,经调查,输注的脂肪乳剂有效期为2018年2月至2020年1月,情况属实。
为了防止医疗差错,保障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中规定了查对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医疗器械及药品等进行复查核对。《医院工作制度》中要求医务人员“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使用过期药物,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是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希望各单位要以此为鉴,加强医务人员培训,严格规范操作规程,全面加强医院管理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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