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案民事诉讼再遭驳回,心理咨询师无责
时间:2020-09-1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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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受害者家属若想追究心理咨询师的责任的确有失理智,也并不合法。
民事责任的承担或者说是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首先需要证明侵权人的行为与侵权结果之间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该案中心理咨询师是否对于章莹颖的死具有责任主要取决于二者之间是否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心理咨询师的职责是对咨询者心理问题的疏导及解答,如果真的追责,那么需要满足心理咨询师对凶手起到了怂恿,支持犯罪等行为,如法官而言,需要“导致,或者从任何法律意义上讲,促成了她的死亡。”然而,事实说明被告的两名心理咨询师没有做出类似行为,即心理咨询师对章莹颖的死不构成特定威胁。
本案即使在国内,以心理咨询师没做好辅导工作为由起诉同样难以获得支持,因为“保密”本就是他们的从业原则,他们应该也必须尊重病人的隐私权,其行为本身并无不妥之处。当然,鉴于可能出现的问题,心理咨询师们也应承担起相应责任,确保及时有效疏导心理问题,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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