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种情况可拒缴物业费”的具体内容

时间:2020-09-1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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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缴;

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缴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缴,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缴;

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缴;

7.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

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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