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需要经过邻居同意吗?

时间:2020-10-2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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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279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因此,关键在于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范围。一般来说,同楼的业主属于有利害关系,不是同楼的话,就要举证证明因何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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