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带娃私闯他人别墅,聊一聊私闯民宅那些事儿

时间:2020-11-11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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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汪阿姨路过女儿闲置别墅时,发现亮着灯,感觉事情不对劲,马上报了警。当和民警进屋时大吃一惊:一名陌生女子带着孩子躺床上吹空调。面对汪阿姨询问,女子淡定回答"我是住这里的",这可把汪阿姨气得不行。谎言被拆穿后,竟又理直气壮地说"付你房费好了"。

原来该34岁女子带儿子出门玩耍时,意外发现别墅后门未上锁,于是直接带孩子进屋休息。还想着买点菜直接住进来。最后,该女子被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律师说法】

从深圳"遗忘28年房屋别陌生人住"到浙江慈溪"房主发现剧中女主角的家是自己闲置别墅",到女子带娃私闯他人别墅吹空调真是无独有偶,现实版鸠占鹊巢。面对房主询问,竞能脸不红心不跳地自称为房主,谎言被拆穿后居然想付房费了事。真的这么简单吗?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私闯民宅那些事儿。

1、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2、《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1.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进入公民住宅;2.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3.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构成此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在司法实践中,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还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是否存在故意以及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就本案而言,该女子虽说奇葩,但其行为还不足以达到刑事处罚的程度。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最高能处15日拘留。

3、天上不会掉馅饼,守法是本分。有钱人的房屋再闲置,和你半毛钱关系没有。别人的东西不能拿,别人的房子不能进,这是基本的规则。何况带着孩子,给孩子一个什么样的示范和教育呢?想让他大了不劳而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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