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啥?六旬大爷竟对青年小伙大打出手!

时间:2020-12-25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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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市上熙熙攘攘摊主之间有时会发生一些摩擦

很多情况下也是想多卖点货、多挣点钱,但如果因为一点小摩擦就打架互殴
互相伤害最后还闹上法庭这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案情回顾
今年5月份
在某镇集市上
李大爷正在鞋摊上卖着鞋
忙得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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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摊位来了一位卖胶水的小伙,由于小伙把宣传音响声音开得很大,导致李大爷听不清前来买鞋顾客的声音,大爷便走到对面摊位前,让小伙把音响声音开小一点,可小伙开口却来了一句:你管不着!这下,李大爷不乐意了,两人随后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小伙冲到大爷的摊位前,一把将大爷卖鞋的货架全部推到。看到自己的货架被推倒,李大爷一怒之下拿起身旁的一块木板就向小伙的后颈砸去,并对小伙连踢带扇,路人见状纷纷将两人拉开。
经鉴定
该起纠纷造成小伙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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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小伙一纸诉状将李大爷告上法庭,要求李大爷赔偿其医药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8600元。该起案件于5月27日在临沭法院开庭审理,庭上李大爷和小伙各说各的理,小伙诉苦:“被告打伤了我,害我去医院来来回回好几次,花了不少钱,他应该赔偿我全部经济损失!”李大爷辩称:“原告弄翻了我的货架,实在太过分,是他有错在先。”双方都是一肚子的委屈。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李大爷将小伙致伤,对小伙因治疗伤害造成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但在纠纷发生过程中,小伙未能冷静妥善处理,甚至将李大爷的货架推到,导致纠纷升级,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所以应适当减轻李大爷的责任。经认定小伙的合理经济损失为772元,最终法院判决李大爷赔偿小伙各项经济损失540元。
俗话说得好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本是双方退让一步便可解决的小事可就因为两人的“气不过”大打出手,最后导致两败俱伤
实在不值得现在是和谐社会、法制社会凡事讲法讲道理切勿打架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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